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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中心

一、設立宗旨

為配合國家發展政策,培養文化創意產業所需要的專業人才,建構產學合作平台,提供本校專業服務,提升師生研究教學能量與服務地方,提升東大學競爭優勢,特依據「國立東大學各級中心設置暨管理辦法」之規定,設置「國立東大學美術產學中心」。

二、中心任務及職掌

(一)本中心的服務對象包括:校內單位、政府機構、民間企業等。

(二)協助推廣項目包括:圖像授權、商品包裝、CIS設計、網頁設計、紀念品開發等。

(三)提供師生教學研究與產學合作平台。

(四)本中心設置主任1人。